“混合所有制与基本经济制度”研讨会在清华大学举行

3月28日下午,由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公有资产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混合所有制与基本经济制度”研讨会在清华大学丙所会议室举行。来自国资委、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一桥大学、巴黎第四大学、央企媒体联盟等科研学术机构和相关媒体的20余位专家学者和媒体工作者参与此次研讨会。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助理刘震副教授担任此次研讨会的主持。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就混合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以及与基本经济制度的联系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对于我国当前的所有制格局的认识,涉及混合所有制是否会威胁到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卢荻教授认为,尽管公有资产总量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在下降,但通过金字塔式的股权控制模式,公有制经济可以通过混合所有制的形式,增强对于国民经济的影响力,发挥主导作用。关于混合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问题,《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经济室主任许建康研究员提出,混合所有制的实现除了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以及垄断行业的私营资本准入外,还要注意不同所有制经济的优势互补,既要发挥私营经济的灵活性强,企业活力旺盛的优点,还要发挥公有制经济整合分散产业,实现产业集中、升级,并通过产业链带动私营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使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更加巩固。第三,警惕推进混合所有制进程中的经济、政治风险。有多名学者提出,要警惕在混合所有制名义下的廉价变卖公有资产,过度私有化的行为,要吸取2000年前后国退民进浪潮中的经验教训,谨防私人资本与公有资本融合过程中导致的贫富差距、公共权力腐败,这些负面影响有可能冲击基本经济制度基础,并造成意识形态的混乱。此外,日本一桥大学渡边雅男教授还就日本国有企业的发展情况在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来自央企媒体联盟的各位嘉宾则基于国企发展现状从实践层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供稿:中国公有资产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