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新的发展战略机遇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方向、道路和抓手。
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思想,及时引导大学生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砥砺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素养,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面临的新使命,也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责任担当。我想结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教材2013年版的内容,谈谈以下三点思考。
首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当代价值诉求。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党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法制建设,注重充分发挥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确立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针。党的十五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更加注重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的背景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其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深化改革、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相统一的逻辑,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当代价值诉求,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基础》教材新修订版未出版以前,《基础》课教师应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时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论融入课堂之中,既要讲清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又要阐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及具体要求,帮助、引导大学生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其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障。我们说的法治指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它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法治领域的根本诉求,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进行了改革开放的伟大革命,开创、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因此,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法治是有机统一为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党领导人民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决定》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些精辟的论述,既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认识,又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中的核心地位。帮助、引导大学生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要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向大学生讲清楚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之间的关系,使他们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在心灵深处确立党的领导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中的核心地位。
最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的原则,也是滋养法治精神的基本路径。作为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道德和法律虽然在调节领域、调节方式、调节目标等方面存在很大不同,但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共同服务于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道德和法律共同发挥作用。《决定》指出:“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这一论述,深刻阐释了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要求我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中,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原则。帮助、引导大学生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要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有说服力地向大学生讲清楚道德力量对于法治精神的滋养功能,讲清楚德治对于法治的重要支撑作用,使他们自觉地把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弘扬法治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思想道素质和法律素质,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 本文转自《新清华》2-15-01-16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同创新中心主任 吴潜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