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华大学关于2016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并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察排序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信息公开、评选公正的原则,旨在选拔综合素养高且有志于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作的优秀人才。着重考察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及对当今社会热点和各种社会思潮的分析辨别能力,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和培养潜力。
二、考察程序
1、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报名者的申报材料,根据学习能力和学术潜力选出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专长的考生参加复试,
2、成立以学术为导向的面试专家组,充分保障面试工作的学术性和严肃性,根据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9月18日 13:00-14:00
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善斋107
出示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并提交复印件。
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四、复试内容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结合考生所学专业对当今理论及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命题,时间2小时。旨在考察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时事敏感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卷由两位教师同时评阅,给出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9月18日(周三)下午15:00-17:00
笔试地点:资格审查时告知
2、面试
(1)专业外语
摘选专业英语材料,考生现场抽取,面试专家针对该材料提出的问题。目的在于考察考生读经典、读原著的功底,及外语口语水平。
(2)专业内容
评委提出各种与专业相关的问题,由考生现场回答,以考察考生的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及分析问题的能力。根据面试情况,各位评委按百分制分别给出成绩,取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9月19日(周四)上午8:00开始
面试地点:善斋107
五、成绩排序
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9月14日